耿先生-投诉驾校考官

    信件主题: 耿先生-投诉驾校考官
    来信人: 耿册平 来信日期: 2019年08月14日 来信编号: DH201908150314
    信件内容: 2019年8月15日中午一点左右,耿先生在平利县鑫盛驾校考科目三,在考试过程中,走到超车及电脑提示的时候,观察了内外后视镜,也有摆头的动作,但是平利县车管所考官(李兰杰)告知说耿先生没观察后视镜,查看监控耿先生也有观察后视镜的动作,因此耿先生认为考官做法有误滥用职权,需要投诉该考官。
    信件回复: 平利县:经查看回放考试音视频资料,已核实诉求人耿先生在2019年8月15日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超车项目中,未按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》GA1026---2017考试规定操作。在超车前,不通过内、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,评判为不合格。小型汽车科目三考试由电脑和人工共同评判,考试员严格按照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》公交管〔2016〕137号文件进行评判,考试员不存在乱用职权问题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平利县
    回复时间: 2019年08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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